机构类型: 大学/高等教育机构
等级: 研究生
CRICOS: 00099F
本课程旨在使工程师和其他技术专家能够在环境工程和管理领域发挥领导作用。课程涉及环境管理的广泛方面,涉及工程科学、规划、建筑、法律、测量、健康和建筑等从业专业人员。工程师、科学家、城市规划人员和从事这一领域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员都有确保尽量减少发展对整个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课程的持续时间为一年半,但拥有认可工程学士学位的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最多四个科目的学分认可,因此可以在一年内完成全日制课程。本课程结合了一系列关键科目,其中包含有关环境问题性质的信息,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工程技术。此外,还有管理和政策主题,使工程师或技术专家能够领导在环境工程和管理领域工作的多学科团队。本课程提供的科目通过强制性专业工程科目、与环境工程管理专业相关的必修科目、独立研究生项目和一系列选修科目(任何工程或资讯科目,部分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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